分享本網至

2006-04-20 21:09
Written by 管理員
      PDF Print E-mail

留學資料查詢

*日本總領事館網址:http://www.hk.emb-japan.go.jp/

(有關領事館公佈的事項並可連線至各日本政府網頁)

 

*日本學生支援機構網址:http://www.jasso.go.jp/ryugaku

(有關留學的基本資料、日本大學、各類學校、獎學金及宿舍等資料) 有中、英、日等多種語言版

 

*日本留學綜合指南網址:http://www.studyjapan.go.jp

(有關日本政府獎學金、活動資訊、各國留學生組織等)

 

*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網址:http://www.nisshinkyo.com/mcntr.cgi

(有關日本語學校資料)

 

*國際交流基金網址:http://www.jpf.go.jp

(有關各類文化及研究贊助項目資料)

 

*亞洲學生文化協會網址: http://www.abk.or.jp

 

--------------------------------------------------------------------------

在香港查詢留學日本的資料

 

*香港留日學友會聯絡處 (電話:852-2532-2374)

 

*日本總領事館文化部圖書館 (電話:852-2532-2349)

---------------------------------------------------------------------------

 

日本留學指南

 

香港留日學友會編印

2008年8月23日修訂

 

打算到日本留學的人仕,可自費前往(私費留學生)或申請日本政府獎學金前往(國費留學生)。本會整理了在一般情況下之入學資格、費用及所需注意事項,編寫成此「留學日本指南」,以供有意到日本留學人仕參考。

 

前言

途徑一:私費留學生

I﹒學校類別

A﹒大學院、大學等;

B﹒專修學校(專門課程)

C﹒日本語學校:

(1) 私立大學留學生別科

(2) 日本語學校(專門課程)

(3) 日本語學校(一般課程)

(4) 準備教育課程

Ⅱ﹒報考學校

A﹒入學資格

B﹒報名手續

C﹒注意事項

Ⅲ. 申請簽證

A﹒學生簽証類別

B﹒簽證申請手續

C﹒注意事項

lV﹒留學費用

A﹒學費 (每年)

B.租金

C﹒其他

D﹒注意事項

 

途徑二 國費留學生

I. 學部留學生

Ⅱ.日本語及日本文化

Ⅲ.研究留學生

 

途徑三 其他

I. 國際交流基金關西國際中心

Ⅱ. 香港日本文化協會獎學金

 

附錄 留學資料查詢 & 其他到日本後有用的聯絡

** 到達日本之後馬上需要處理的事項

 

 

 

 

A. 留學途徑:

1. 私費留學生  2. 國費留學生  3. 其他

 

B. 留學三部曲:

1. 認清赴日目的

升讀大學 /日語學校 / 專門學校:

為了什什麼目的?選擇的學校就會不同;留學的期間與費用也會不同。

 

2. 選擇合適學校 (詳情參閱第二至七頁)

(1) 留意日本學制與香港不同,到日本留學,一般都是先進日語學校學習1~2年日語,然後考入大學或專門學校。學校授課基本上以日語進行,因此在日本留學必需具備一定的日語能力(最少曾修讀六個月課程)。 日語可以在香港學習後再往日本進修,或直接到日本就讀。

(2) 假如想升讀上述高等教育機構的話,就必須具備12年教育程度。 換言之,本港F.5或中五生不能報讀大學等高等教育課程。 即使F.5畢業後曾修讀工業或商業學院的課程(例如IVY的課程),又或許是在香港或日本修讀了一般的日語課程,其學歷均不被承認,不可以報讀高等教育機構課程。 因此有志繼續升學者,必須完成F.6或以上程度的文法學校課程;或在日本政府指定的日語機構完成「準備教育課程」(請參考Ⅰ-C(4)項)才可以報讀。 而且一旦入學後,原則上不可以更換學校,故此要小心選擇。

 

3. 申請辦理簽證(詳情參閱第八頁)

(1) 前往日本留學需要先報考學校,再經過學校或在日友人代申辦簽証。光是文件審查也大約要3個月,連同辦理入學手續需時,故應提早準備。 本會建議至少在開課前6至8個月就要開始準備為上。

(2) 簽證批准與否,很大程度上視乎申請人的留學目的、計劃及經濟能力。

 

C. 費用 (詳情參閱第十頁)

1. 必須準備足夠經費,基準是按每年學費加生活費再乘以逗留年期。 除非申請到獎學金否則不要奢望能依仗兼職維持生活。

 

 

 

途徑一 私費留學生

私費留學生,由搜集日本學校資料、申請入學、辦理簽證等基本上要親力親為,頗為煩瑣。 雖然也可以透過代理機構代辦,但是自己首先要清楚日本留學是什麼一回事,才可免受時間和金錢上的無謂損失。

 

I﹒日本學制及學校類別

(1) 日本的學制是6-3-3制 (6年小學、3年初中、3年高中);然後是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專門學校、專修學校所開辦的專門課程、短期大學、大學和大學院等。外國人留學生可以就讀的是高等教育機構。

 

(2) 日本的學年通常從每年4月開始,於翌年3月結束。一個學年基本上分為兩個學期,即前期(4月~9月)和後期(10月~翌年3月)。日本的高等教育機構的長假,每年一般上有3次,即暑假(7月下旬~8月下旬)、寒假(12月下旬~1月上旬)和春假(2月下旬~4月上旬)。

 

A﹒大學院、大學等

大學院 (2年--5年制)

報考資格: 必須完成16年正規學校教育。部分學校需要看「日本留學試驗」成績。

大學 一般學科 (4年制) ; 醫科(6年制)

短大 一般學科 (2年制) ; 醫療技術﹑護士 (3年制)

報考資格: 必須完成12年正規學校教育; 考取「日本留學試驗」。

 

B﹒專修學校(專門課程)

專修學校(專門課程)或高等專門學校。開設有理工科、商科、服飾設計、CG、動畫、美容、酒店、觀光等各類型專門課程,一般為2年制, 也有1年~4年制的。 部份日本語學校就是屬於專門學校。

報讀資格: 必須完成12年正規學校教育; 曾在認可學校接受6個月以上日語教育或具備日語能力檢定試1級或2級水平。

 

C﹒日本語學校

(1) 私立大學留學生別科

私立大學和短期大學開設之日本語課程,1年~1年半制;修畢後可進一步投考大學。

報讀資格: 必須完成12年正規學校教育;曾在認可學校接受6個月以上日語教育或具備日語能力檢定試1級或2級水平。

祇完成11年正規學校教育者,可修畢「準備教育課程」後報讀。

 

(2) 日本語學校(屬於專修學校的專門課程,即專門學校)

日本語科:半年課程至兩年課程,原則上於十月或四月開課

全日制為9:00~16:00

半日制上午班為9:00~12:30; 下午班為13:00~16:30

進學課程:一年課程(四月開課),年半課程(十月開課);修畢可投考學。

文科必須修讀日文、英文、數學及歷史理科必須修讀日文、英文、數學物理及化學基本上為全日制,上課時間為9:00~16:00

報讀資格:必須完成12年正規學校教育,部份要求曾學日語150小時。

祇完成11年正規學校教育者修畢「準備教育課程」後報讀。

 

(3) 日本語學校(非專門課程、一般課程或屬於各種學校,此類學校甚少。)

日本語科:半年課程至兩年課程,原則上於十月或四月開課

全日制為9:00~16:00; 半日制上午班為9:00~12:30; 13:00~16:30

報讀資格: 不必具12年教育程度,但修畢課程後仍不可以報考大學或其他專門學校。

 

(4) 準備教育課程(文部科學省指定之17間日本語學校)

修畢此課程者會被承認為與中六畢業生(即十二年教育程度者)具同等資格。

報讀資格: 不必具12年教育程度,修畢課程後就可以報考大學或其他專門學校。

 

日本文部科學省高等教育局指定之「準備教育課程」實施機關, 為下列各校:

 

日本學生支援機構

東京日本語教育中心

(舊稱國際學友會日本語學校)

〒169-0074

東京都新宿區北新宿3-22-7

TEL.:813-3371-7265 FAX.:813-5337-6693

http://www.jasso.go.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Tokyo/

 

日本學生支援機構

大阪日本語教育中心

(舊稱關西國際學友會日本語學校)

〒543-0001

大阪府大阪市天王寺區上本町8-3-13

TEL.:816-6774-0033 FAX.:816-6774-0788

http://www.jasso.go.jp/ojlec/index.html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拓殖大學

留學生別科/日本語研究所日本語講座

〒112-8585

東京都文京區小日向3-4-14

TEL.:813-3947-7212

FAX.:813-3947-6140

http://www.takushoku-u.ac.jp

 

財團法人 言語文化研究所付屬東京日本語學校

〒150-0036

東京都渋谷區南平台町16-26

TEL.:813-3463-7261

FAX.:813-3463-7599

http://www.naganuma-school.or.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淑德日本語學校

〒174-0063

東京都板橋區前野町5-24-8

TEL.:813-5392-8850

FAX.:813-5392-8853

http://www.jls.shukutoku.ac.jp

 

新宿日本語學校

〒169-0075

東京都新宿区高田馬場2-9-7

TEL.:813-5273-0044

FAX.:813-5273-0018

http://www.sng.ac.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JET日本語學校

〒114-0023

東京都北区瀧野川7-8-9

TEL.:813-3916-2101

FAX.:813-3916-5333

http://jet.ac.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山野日本語學校

〒151-0051

東京都渋谷区千駄谷3-10-6

TEL.:813-5772-5112

FAX.:813-5572-5121

http://www.yamano-js.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財團法人 亞洲學生文化協會

〒113-8642

東京都文京區本駒2-12-13

TEL.:81-3-3946-4121

FAX.:81-3-3946-7599

http://www.abk.or.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東京國際大學附屬日本語學校

〒169-0075

東京都新宿区高田馬場1-32-14

TEL.:813-3205-8101

FAX.:813-3205-8105

http://www.jpschool.com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九州英数学館国際言語學院

〒810-0073

福岡縣福岡市中央區舞鶴1-5-30

TEL.:81-92-713-5720

FAX.:81-92-713-5718

http://www.kyushu-eisu.ac.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京都コンピューター(Computer)學院・鴨川校京都日本語研修中心

〒606-0814

京都府京都市左京區下鴨芝本町46

TEL.:81-75-724-2551

FAX.:81-75-724-2580

http://www.kcg.ac.jp/KJLTC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靜岡日本語教育中心

〒420-0835

靜岡縣靜岡市葵區橫田町11-6

TEL.:81-54-251-5211

FAX.:81-54-251-5255

http://www18.ocn.ne.jp/~nicyuu/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國際語言學院

〒422-8076

靜岡縣靜岡市駿河區八幡3丁目2-28

TEL.:81-54-284-8383

FAX.:81-54-284-8338

http://www.kotoba.ac.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英數學館岡山校日本語科

〒700-0011

岡山縣岡山市學南町1-9-1

TEL.:81-86-252-5012

FAX.:81-86-252-6780

http://www.eisu.ac.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學校法人三井學園武蔵浦和日本語學院

〒336-0031

埼玉県埼玉市南區鹿手袋4-14-7

TEL.:81-48-845-7021

Fax.:81-48-845-7140

http://www.musashi-nihongo.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Ⅱ﹒報考學校

A﹒入學資格

(1) 十一年教育程度者(即中五)祇可以報讀各種學校的日語課程及部份專修學校的一般課程(例如烹飪、工科技能、攝影、設計等)。 即使修讀了這些一般課程,能成功報讀高等教育課程的機會極微。

 

(2) 到日本就讀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 (包括短大和專門學校),必須完成12年正規學校的教育。 以香港而言,即相等於中六(F.6)程度。中五畢業生(即不足十二年教育程度者)必須報讀日本政府指定日語學校所開辦之特定「準備教育課程」,方會被承認為與中六畢業生(即十二年教育程度者)具同等資格。中五畢業生而又沒有修讀「準備教育課程」則不可以報讀大學、短大及專門學校等高等教育機構。

 

(3) 就讀大學、短大及專門學校基本上除了通過文件審查外,還要考入學試及面試。因此除了具備專科知識外還要有足夠的日語能力。不少大學(尤其是國立大學)會要求考生提交「日本留學試驗」成績。

 

B﹒報名手續

由於就讀日本的大學、短大及專門學校,必須具備一定日語能力,因此一般留學生會先報日語學校,赴日修讀完日語課程後再報考其他學校。

有關日語學校的資料,可以先在領事館等機構查閱、搜集適合自己需要的學校資料,然後直接寄信到學校索取報名表格、報考所需資格和文件等章程。 填妥表格後連同報名費(可用匯票)及文件一併寄給學校審查。獲錄取後便繳交學費辦妥入學手續,再經由校方向日本入國管理局代辦申請留學簽證事宜。每間學校各自有其收生準則和手續。

 

一般上報讀日語學校需要下列文件:

(1) 入學申請書。

(2) 成績証明書。

(3) 畢業證書或最近3個月內由學校發出之畢業証明書。

(4) 留學理由書、履歷書、近照(4--8張;3cmx4cm) 。

(5) 經濟能力証明: 視乎由誰支付學費及生活費。

a.由申請人支付(個人名義的銀行存款餘額証明、明確記載了申請人

作期間及薪金的在職証明書、稅單) 。

b.由香港親友支付(支付人名義的銀行存款餘額証明、明確記載了支付

人作期間及薪金的在職証明書、稅單; 若為公司則加上公司的商業登記、與申請人關係証明) 。

c.由日本親友支付(支付人名義的銀行存款餘額証明、支付人名義的本

年度納稅申告書副本、支付人的戶籍謄本、與申請人關係) 。

(6) 身元保証書(部份專門學校要求提交)或誓約書

在日保証人、聯絡人、參考人所發出的擔保信。

在日本國內之日本人或公司與及在日本定居之外國人方可作擔保。 擔保信內容基本上是擔保申請人遵守日本法律,及申請人發生任何經濟上或人身問題時,擔保人將負責承擔。

(部份學校也接受居於海外之留學經費負擔人作為保証人,但仍需要有日本聯絡人。)

(7) 在日保証人、聯絡人、參考人的有關資料(戶籍謄本﹑稅單等) 。

(8) 健康診斷書(任何註冊醫生均可) 。

(9) 旅行証件副本。

 

報讀大學、短大及專門學校等高等教育機構所需文件大致相同,不少大學還要求申請人提交「日本留學試驗」成績。由於高等教育機構甚少會接受境外申請,而且入學試也在日本進行,再加上適應新環境需時,一般人仍會選擇先到日本就讀日語學校,一邊準備大學入學試等,待考取大學後再延長簽證。

 

C﹒注意事項

(1) 大學別科、日語學校、專門學校1年制課程通常於9月~10月期間招生,翌年4月開學;也有到3月才截止報名的,更有部分可以申請插班,故宜直接向學校查詢。而1年半制課程通常於3月~4月期間招生,同年10月開學。

 

(2) 有意投考大學者,請留意以下重要考試日期,報讀時加以配合則更

省時。

a. 由2002年開始「日本留學試驗」代替了以往的「私費外國人留學

生統一試驗」。該考試於每年6月及11月下旬舉行,8月及翌年1月初放榜) 。除了在日本之外還可以在台灣、新加坡等10個城市應考。(中國國內和本港都沒有)

b. 日本語能力檢定試驗(12月初舉行,翌年3月初放榜) 。

c. 大學入學試驗(各校自訂,基本於12月舉行,1月中放榜及註冊) 。

 

(3) 選擇日語學校可考慮以下因素:

a.是否為學校法人或財團法人等非牟利團體。

b.有沒有提供宿舍或協助尋找寓所。

c.建校歷史及教育環境(學生與老師/各國學生人數的比例等) 。

d.課程內容:

① 課程內容是否與自己的目的相吻合?是一般課程?升學課程?還是可以升

讀高等教育機構的「準備教育課程」?

② 入學時期和學習期限如何?

③ 是否按程度分班並進行分班水平測驗,以使每個學生能進入與自己的日語水平相應的班級?

④ 除日語外,有否開設大學考試基礎科目(英、數理化、歷史等)。

e.部份日語學校在香港設有代理,據悉淑德日本語學校及新宿

日本語之代理為日經;山野日本語學校之代理為早稻田;東京日本語學校由東京國際大學代理等等。 但是如何確保報讀代理收取多少手續費、申請若失敗如何取回已繳款項等均須事先問清楚,以免招致無謂損失。 有關不良代理貨不對辦的投訴時有所聞,例如故意超額招生,事後訛稱額滿,說服申請人報讀其他未獲認可之學校; 又或許假意安排宿舍,事後推說滿座改為價錢較貴條件又差的等等。 因此一定要親自搜集資料,多方比較為佳。

(3) 報讀專門學校時要注意入學資格。 「中卒」即中三程度,「高卒」即中六程度。

「中卒」程度的課程較難獲批發簽證。

 

Ⅲ. 申請簽證

A﹒學生簽証類別

(1)就學簽證(半年至一年)

就讀專修學校一般課程,衹可以獲簽發「就學」簽證,逗留期間一般為6個月至1年,簽證期滿時可嘗試在日本延期,但要視乎所報讀課程。

(2)留學簽證(有效期一年)

就讀大學、短大及專門學校等,可獲簽發「留學」簽證,逗留期間為1年至2年,簽證期滿時可在日本延期,每年延期一次。 期間視乎須申請人實際程況作個別審批。

 

B﹒簽證申請手續

(1) 自1996年12月20日開始,日本法務省修正入境條例,申請學生

簽證時不再需要日本有保證人。 但仍有不少學校在收生時或在日

本租住寓所時,是需要申請人在日本有監護人或經濟擔保人。

 

(2) 學生簽證一般均由日本的代理人在日本申請。所謂代理人包括:

a.申請人就讀之日本學校。

b.給予申請人獎學金或負擔申請人在日居留期間一切經費之機構。

c.負擔申請人在日居留期間一切經費之日本居民。

d.與申請人為親屬關係之日本居民。

 

(3) 一般而言,大多數會選擇a項,即由就讀學校作為代理人代辦。

(4) 簽證所需文件除下列各項外,有可能因應個案而需額外提交其他

文件。基本文件包括:

a. 申請書。

b. 六個月以內近照兩張(4cmx3cm) 。

c. 入學許可書。

d. 學歷及履歷,連同最終學歷証明(畢業證書或學校發出之證書) 。

e. 留學理由書(詳細說明赴日理由和修讀課程內容) 。

f. 留學期間一切費用的支付能力証明,例如銀行存款証明等。如並

非由申請人自己負擔,則需提交經濟來源資料。(請參考ⅡB5) 。

g. 報讀日語學校以外的專修學校或大學者為提交日語能力証明(例如

能檢2級或以上程度,曾學習日語6個月至一年程度等)。

h﹒申請人於完成學業後之去向計劃書。

i﹒提交文件若為日文及英文以外的外國語,需要附上日文翻譯本。

 

(5) 入國管理局審查完畢後,一旦批准便會發給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

或「事前審查終了濟証明書」。 取得該等証明書後,便可攜同下列文件往日本駐港總領事館辦理簽證的發給,寓時原則上為兩個工作天 。 申請文件包括:

a.証明各的正本及副本各一。

b.簽證申請書連近照各兩張。

c.旅行證件。

 

C﹒注意事項

(1) 簽證審查一般由文件遞交起開始計算, 約需3個月或以上的時

間。而日本的學校一般於4月開課,故此應在前一年的6~8月便開始搜集資料,9月~10月左右開始報名。若被錄取,大約在11月底獲發給入學許可書;繼而在12月至2月下旬辦理入國許可;順利的話在3月初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 攜同此「認定証明書」和護照親自前往日本總領事館辦理簽証,需時1至2個工作天便可取得正式簽証。 若經由日語學校的本地代理代辦一切,最好再提早一點準備。

 

(2) 由於保證人制度的廢除,簽證雖然基本上仍經由學校申請,但校

方不能藉詞收取保證金。 若申請人委託其他代理人代辦簽證,可

以請代理人親往日本入國管理局查詢詳情。

 

(3) 由於保證人制度已取消,申請人的經濟証明更形重要。經濟能力

因應每個案而會各有不同,故此亦難以統一,並沒有明文規定數額。 但原則上需証明有能力支付學費、生活費和雜費。 比方說首年日語學校學費為90萬、生活費120萬、雜費60萬; 合共270 萬日圓,折算(1000日圓對70港元)約為港幣20萬元; 而計劃供讀兩年課程,便需提出約40萬港幣的存款證明。

 

(4) 經濟能力外,申請人之留學理由和畢業後去向亦宜充分及具體。

(5) 有跡象顯示日本入國管理局在處理簽證延期申請時,非常重視申

請人之上課出席率。出席率低於85%者有可能不獲發給新簽證。

 

lV﹒留學費用

A﹒學費 (每年)

(1) 大學院: 國立約85 萬日圓;公立約94~100萬日圓;

私立約為90~140萬日圓。

(2) 大學: 國立約84 萬日圓;公立約95萬日圓;

私立約為120萬~200萬日圓;醫科則會高達520萬日圓。

(3) 短期大學:國立約58 萬日圓;公立約59萬日圓;私立約為100-142萬日圓。

(4) 專門學校:100 萬~150萬日圓。(攝影、服裝、珠寶設計等會貴些) 。

(5) 日本語學校:

(6月課程) 36萬~43萬日圓; (1年課程) 42萬~110萬日圓;

(年半課程) 60萬~150萬日圓; (2年課程) 77萬~180萬日圓。

* 此外還有報名費(約2萬日圓)﹑教材費(約2萬日圓) 等。

 

B.租金 (每月; 以東京為例,6畳約10平方米)

(1) 宿舍: 4~7萬日圓 (廁所、浴室共用、包水電)

(2) 日式單位: 2~6 萬日圓 (廁所共用、無浴室、不計水電)

(3) 大廈單位:6~1O 萬日圓 (有廁所、浴室、不計水電)

 

C﹒其他 (每月)

(1) 伙食費:約3萬~5萬日圓,豐儉由人。

(2) 交通費:4千~2萬日圓。

(3) 雜用(洗衣、電話、水電等):約3萬~5萬日圓。

(4) 醫療保險:在日本居留1年以上之外國留學生必須加入「國民健

康保險」,年費約為1萬5千日圓,這樣自己衹負擔適用於保險診療部分醫療費的30%;(不適用於保險診療部分醫療費則必須自己全額負擔)此外亦可申請「外國人留學生醫療費補助」,有機會獲「日本國際教育協會」補助自己負擔之部分醫療費, 最高可達80%,因此留學生可能最少祗需要支付適用於保險診療部分醫療費的6%。

 

部份學校需要學生加入「校園災傷保險」(年費約為600日圓);或「留學生保險」(年費約為1萬5千~2萬日圓)等個別不同的保險計劃。

 

* 根據JASSO的最新統計, 外國留學生平均每月生活費用約為14 萬日圓。

(東京15萬﹑四國11萬﹑九州11萬﹑京都大阪14萬﹑北海道12萬) 。

 

D﹒注意事項

(l) 平均一年支出約為12.5~15.5 萬港元。

 

(2) 入學第一學期, 除了學費外, 還要繳交報名費﹑入學金﹑雜費等, 額外費用較多。

(3) 住宿應預先向學校或委託在日友人向地產公司代為查詢及安排。

一般上, 東京等大都的房租命較地方城鎮貴; 而郊區則比市中心便宜, 但要同時考慮到交通費亦相對地較貴。

 

(4) 在第一次繳交租金時通常要同時繳交禮金﹑按金﹑頭金等約共四個月的租金

(約20 多萬日圓), 日後扣除維修費等近可取回約一個月的按金。

 

(5) 到日本留學期間不可以工作, 但可以兼職。 不過必須由校方發給上課出席率証

明, 再向入國管理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書」 (申請需時約一星期), 獲批准後方可從事非風化行業的兼職。

 

(6) 部份學校祇允許在長假期(暑假4週﹑寒假3週﹑春假2週)打工。持「留學」簽

證者可以兼職每天最多8小時, 每週不超過14~28 小時; 而持「就學」簽證者則規定每天最多4小時每週不超過20 小時為限。目前兼職之參考薪金(日圓時薪)為:食店(700~1000)﹑教語言(2,000~3,000)﹑翻譯(15,000)。

 

(7) 日本生活指數雖高, 但保持低通脹, 支出穩定。 祇要赴日前作好充分的調查和準

備相信不會太失預算。 本會建議應以學業為重, 不要指望到了日本之後半工半讀, 以免得不償失, 浪費大好 留學機會。

 

 

途徑二 國費留學生

在香港可供申請的日本政府文部省獎學金共有三種。

I. 日本語及日本文化

資格:

只限香港及澳門的居民(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

年齡為18至30歲以下(赴日當年的4月1日為止未滿30歲)

須為主修或副修日本研究系或相關學科之在籍學生

在大學內日本語學習未滿1年者或現就讀最終學年者一概不能申請

具相當程度日語能力(日本語能力檢定試1級程度左右)

 

留學期間: 9月或10月赴日, 為期1年。

 

獎學金金額:每月134,000日圓。

 

名額: 4至8名。

 

申請辦法:每年1月接受申請, 請向就讀大學日本研究系查詢及報名。

選考方式:3月舉行筆試(日語)及面試

Ⅱ. 學部留學生

資格:

只限香港及澳門的居民(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

年齡為17至22歲以下者(赴日當年的4月1日為止未滿22歲)

曾接受12年正規教育(即相當於F.6畢業程度)

 

留學期間: 翌年4月赴日, 為期5年(第1年日本語教育, 4年大學課程); 醫科﹑

齒科及獸醫科則為7年(第1年日本語教育, 6年大學課程)。

 

獎學金金額: 每月134,000日圓。

(赴日後第25個月開始為每月126,000日圓。)

 

名額: 2至4名。

 

申請辦法: 每年4月接受申請, 請往以下地點查詢及報名。

學生資助辦事處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TEL: 2150-6110)

澳門學生請往教育暨青年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TEL: (853)397-2507)。

 

選考方式:6月中旬截止報名,7月中旬筆試(日語及文理專科),7月下旬面試。

 

Ⅲ. 研究留學生

資格:

只限香港及澳門的居民(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

年齡為35歲以下者(赴日當年的4月1日為止未滿35歲)

曾接受16年正規教育(即相當於大學畢業程度)。

 

留學期間: 翌年4月赴日, 為期2年(或10月赴日者, 則為期1年半)。

 

獎學金金額:每月170,000日圓。

(赴日後第13個月開始為每月160,000日圓。)

名額:4名

 

申請辦法:每年3月中旬接受申請, 請向各大學學生事務處查詢及報名。海外學

生或已畢業者可到日本領事館圖書室(中環交易廣場1期46樓查詢及報名(TEL:2522-1184)。5月初截止報名。

 

選考方式:5月中旬舉行日語筆試(強制性) 和英語筆試(選擇性)、並於5月下旬

舉行面試。

 

途徑三 其他

 

I. 國際交流基金關西國際中心研究員‧研究院生專門日本語研修

 

資格:

在香港或澳門各大學主修社會科學或人文科學、並有志從事

有關日本研究的職業之研究院生或研究員,或此兩所學院之教員(講師、助手等)希望透過此研修增進自己研究範疇的日語能力。

研修為期8個月之申請者,必須為博士生。

申請時已有相當於日本語能力試驗3級或以上程度的日語能力。

年齡為40歲以下者〈申請當年的12月1日未滿40歲〉。

 

留學期間: A. 2個月研修:翌年6-8月

B. 4個月研修:翌年9-12月

C. 8個月研修:翌年10-後年5月

 

名額〈全球〉:2個月研修(約40名);4個月研修(約25名);8個月研修(約15名)

 

申請辦法: 每年12月截止申請, 請向正在就讀的大學查詢及報名。

 

選考方式: 憑遞交之文件選考。

 

〈註〉1.校內截止日期會較12月早。

2.須自購機票。

3.最新資料請參照國際交流基金的網頁www.jpf.go.jp。

 

Ⅱ.香港日本文化協會獎學金

 

資格: 年齡為18至35歲。

已獲日本學校錄取, 準備赴日留學之優秀學生。

 

名額: 2至4名。

 

獎學金金額: 6~7萬港幣一年。

 

申請辦法: 每年2月接受申請, 詳情請向香港日本文化協會查詢。

(中環干諾道中19~20號, 馮氏大廈2樓。電話:2537-3797)

 

 

留學資料查詢

 

 

*日本總領事館網址:http://www.hk.emb-japan.go.jp/

(有關領事館公佈的事項並可連線至各日本政府網頁)

 

*日本學生支援機構網址:http://www.jasso.go.jp/ryugaku

(有關留學的基本資料、日本大學、各類學校、獎學金及

宿舍等資料) 有中、英、日等多種語言版

 

* 日本留學綜合指南 網址:http://www.studyjapan.go.jp/

(有關日本政府獎學金、活動資訊、各國留學生組織等)

 

* 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網址:http://www.nisshinkyo.org

(有關日本語學校資料)

 

* 國際交流基金 網址:http://www.jpf.go.jp

(有關各類文化及研究贊助項目資料)

 

* 亞洲學生文化協會 網址:http://www.abk.or.jp

 

日本文部科學省:

有關日本政府獎學金申請:

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ryugaku/boshu/07030112.htm

有關日本政府獎學金筆試試題範例:

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ryugaku/05110801.htm

 

............................

 

在香港查詢留學日本的資料

*香港留日學友會 網址:http://www.juas.hk

聯絡處(電話:852-2532-2374)

 

* 日本總領事館文化部圖書館(電話:852-2532-2349)

 

 

其他到日本後有用的聯絡

 

 

1. 東京YWCA「留学生の母親」運動(担当 渡辺)

Tokyo YWCA 'Japanese Mother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留学生相談室、留学生談話室

Advisory Room, Conversation Lounge, short-term Home stay programme

性質:日本婦女義工組織,主辦談話室讓留學生練習日語會話,也會舉 辦訪問日本家庭及其他文娛活動,協助留學生了解日本社會。

地址:東京都千代田区神田駿河台1-8 東京YWCA会館内

1-8 Kandasurugadai, Chiyoda-ku, Tokyo, 101-0062, Japan.

Tel: 03-3293-5421 Fax: 03-3293-5570

 

2. The Japan Hong Kong Society (日本香港協会)  性質:非牟利組織,由曾經在港工作及居留之日本人組成,目的在加強 日港交流。舉行講座、安排香港留學生參加國際留學生活動等。

聯絡人: Mr. Keizo Wakabayashi, (若林 敬三)

Director,

地址: c/o Hong Kong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

Trusty Kojimachi Bldg., Chiyoda-ku,Tokyo 102-0083

〒102-0083東京都千代田区麹町 3-4 トラステイ麹町ビル 6F 香港貿易発展局内(担当永田) Tel: 03- 5210-5850 Fax:03-5210-5860

http://www.jhks.gr.jp/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3. 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香港経済貿易代表部)

性質:香港政府駐日代表,據悉間中也會介紹留學生做傳譯等兼職。

地址: 30-1 Sanban-cho, Chiyodaku, Tokyo 102-0075

Tel: 03-3556-8980, Fax: 03-3556-8968

 

 

 

来日後要處理的事項:

 

①各種註冊登錄手續

外國人登錄原票記錄事項證明書

在日本居留的外國人,根據《外國人登錄法》有義務辦理外國人登錄。初次登錄要在來日後90天以內,住在區裏的人到區政府(区役所),住在市里的人到市政府(市役所)辦理登錄手續。在領到登錄證明書後,必須作為護照的替代證件隨時攜帶。

 

健康保險證

如果辦理了健康保險證的登錄的話,一旦因傷病到醫院就診時,留學生只需負擔很少的費用即可,因此希望各位務必辦理好登錄手續。

 

到郵局、銀行開設戶口

到郵局或銀行開設戶口時,也需出示護照或外國人登錄證。日本一般大多使用圖章,而如果是外國人的話簽名也可以。

 

②生活上的事情

電話

在日本要進行家庭一般電話號碼的註冊,必須購買NTT電話公司的電話加入權,費用相當貴。雖然大學內的生活協同組合(即消費合作社)對電話加入權的費用設有按月支付的制度,但近來只購買手提電話的學生越來越多,因此可根據用途和使用頻度進行斟酌。手提電話因簽約的公司不同,收費標準也相差較大,最近還有的公司推出了"學生優惠"等服務,因此,可多調查幾家手提電話銷售店,對銷售價格和話費標準進行比較後再簽約。

 

水、電

一般水電費不包含在房租內,必須自己另簽約。如果住在公寓,可向房東請教該如何辦理。

 

寢具、廚房用品及餐具等

一般日本的住房(宿舍、公寓)不備有傢俱。床(有的宿舍備有)、被褥、冰箱、微波爐以及電視等可以很便宜地在廉價商店購買,但也不妨在大學等的佈告欄裏尋找便宜的東西。

 

洗衣機、烘乾機

日本的公寓不像歐美國家那樣設有居民共同使用的洗衣機和烘乾機。因此要自己到投幣洗衣店去洗或自己購買洗衣機。

 

<完>

 


Page 105 of 113
Please wait while JT SlideShow is loading images...


在香港日本國總領事館

香港日本文化協會